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邱金蘭/台北報導】 2010.10.14 08:26 am
 
 
公平會最近發函認定八大公股銀行擬推動的信用卡業務合作案,屬於公平交易法的聯合行為,必須申請特許,多數行庫因此打退堂鼓,全案恐面臨破局。財政部對此表示,將再開會討論,原則上將尊重各行庫評估結果。

為整合八大公股銀行資源,在財政部指示下,八大公股銀行成立「泛公股銀行信用卡聯盟」,將共同爭取洽談特約商店,以衝刺公股行庫發卡量,市場預估,一旦整合成功,有效卡數將逼近200萬張,擠進前三名,並將掀起新一波信用卡戰爭。

這項合作案最近面臨重大障礙,公股銀行主管昨(13 )日表示,公平會已針對「泛公股銀行信用卡聯盟」涉及的公平法問題作出解釋,認定屬於聯合行為。依公平法第14條規定,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,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特許,而且必須每三年申請一次。

公股銀行主管表示,聯合行為申請特許的作業相當麻煩,不但每三年要申請一次,每次都要提供整體銀行經營等資料,對「泛公股銀行信用卡聯盟」來說,勢必要投入更多人力、資源來負責蒐集資料及申請特許。

公股銀行主管說,泛公股聯盟並沒有兼任人員,這使得各公股銀行必須重新評估效益;且這段期間部分公股銀行與特約商店接觸合作案時,特約商店也要求提供補貼才願給予優惠,這也讓公股銀認為要再評估效益。

行庫主管指出,銀行發卡量愈大,跟特約商店談條件愈有籌碼,例如一家銀行發卡量只有10萬張,特約商店可能只願提供卡友九五折,若發卡量100萬張的銀行,商店可能打到八五折。

八大公股銀行合作後,發卡量合計將衝到市場第三大,共同爭取特約商店,有助拿到更優惠的條件;但仍有不少特約商店要求公股銀行提供補貼,才願提供更低的折扣。

銀行主管指出,成本效益考量,加上公平會認定屬聯合行為,讓多數公股銀行合作意願大降。

公股銀行主管強調,現在程序上是由各銀行評估相關方案,後續八家公股銀行會再召開會議,再將最後決議呈報財政部。財政部官員則表示,原則上尊重各行庫評估結果,各公股銀行會在下次公股銀行總經理會議提出評估報告,屆時可再討論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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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整合 困難重重

公股銀行業務整合平台障礙重重,繼合購海外行舍出現問題,信用卡業務合作也面臨公平法障礙,公股銀行主管指出,改由公股銀行合資設立信用卡公司的模式,可能更不可行。

為整合資源,提高競爭力,財政部成立公股銀行業務整合平台,初期鎖定合購行舍、信用卡業務合作及合設研究機構等三大項目,但推動幾個月下來的困難不少。

以合購海外行舍為例,多數行庫反映部分地區不合適合購行舍,可能讓風險過度集中,並造成互搶客戶的問題,財政部已因而大幅縮小範圍,只剩新加坡一地仍評估合購行舍,其他地區則鼓勵各行庫自行購置。但多家銀行評估後認為,購置海外行舍價格太貴,並可能遇到當地法令問題,部分行庫已暫緩評估購置海外行舍。

公股銀行業務整合效益可能最大的信用卡合作案,則被公平會認定屬於聯合行為,讓多數公股銀合作意願大受影響。

 
http://udn.com/NEWS/FINANCE/FIN4/5909074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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