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票據 (8)
- Sep 23 Thu 2010 05:44
票據交換等相關參考網站
- Sep 19 Sun 2010 16:30
禁止背書轉讓
在支票右下角如果加蓋『禁止背書轉讓』,就是限定僅能入指名抬頭人帳戶,不能轉給他人。
『禁止背書轉讓』並不是說該張支票就真的不能轉讓,只是後執票人有無那個票據權利而已。一般來講註記『禁止背書轉讓』的主要目的,是在防止以後換產生的糾紛行為;由於支票是無因票據,若一再的轉讓,最終執票人可能跟發票人一點商業關係也沒有,但他可能以中間轉讓過程間的商業行為來對抗最先發票人,發票人豈不是要舉證而窮於應付,因此一般較有規模、較有制度的企業,都會註記『禁止背書轉讓』,讓交易付款行為單純化,就你我之間的關係而已。
- Sep 19 Sun 2010 16:28
轉讓限制
轉讓限制
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“不得轉讓”字樣的,其後手在背書轉讓的,原背書人對後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。 匯票須完整轉讓,將匯票金額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,或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2人以上的背書無效。
- Sep 19 Sun 2010 16:27
背書轉讓的法律效力
背書轉讓無須經票據債務人同意。在票據背書轉讓時,行為人無須向票據債務人發出通知或經其承諾。只要持票人完成背書行為,就構成有效的票據權利轉讓。
- Sep 19 Sun 2010 16:25
票據背書轉讓的方式
通常在票據的背面,都事先印製好若幹背書欄的位置,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,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,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。票據法一般並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,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,可以在票據上粘貼“粘單”進行背書。
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並記載背書日期。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,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。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。
- Sep 19 Sun 2010 16:24
票據背書交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