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心蜜月期後月付款暴增2010年09月11日蘋果日報

【廖芸婕╱台北報導】「房貸寬限期」能提供購屋初期減輕房貸負擔,讓購屋人在期間只還利息不還本金,然而寬限期過後尚未償還的龐大本金,壓力更巨大。專家提醒,妥善安排長期的還款計劃,才能良性運用寬限期,避免先樂後苦,導致更大負擔。


謹慎使用
所謂「房貸寬限期」,即是允許購屋人在房貸初期一段期限內只還利息、不還本金,可讓購屋初期手頭不寬裕的人稍作喘息,也適合手邊有結婚、裝潢、其他投資計劃、定存期限未到的購屋者。


高風險物件難寬限
以購買總價1000萬元的房屋為例,假設貸款8成,分為20年償付,以一段式利率1.8%加計,在無寬限期的情況下,每月粗估須還款金額為39718元,若選擇使用2年寬限期,就可爭取到前2年不還本、只還息,寬限期間只須月付12001元,負擔大大減輕,但寬限期結束後,每月房貸就需付擔43389元。
寬限期一般以1~3年為基準,銀行各分行審查人員依授信原則彈性限制、調整給予房貸客戶的寬限期。除考量貸款人本身的信用條件,也考量其借貸動機及貸款產品本身屬性。


再延長須個案申請
譬如貸款人與配偶合計房貸筆數多、總價高,與月收入額對照之下房貸月付比過高,申請寬限期的難度便提高;高風險的擔保品如小套房、工業住宅,也難請求寬限期。
6月底央行祭出「選擇性信用管制」後,各大銀行針對特定地區的購屋貸款規範更加嚴謹,也限制第2屋不得有寬限期。
寬限期內,可以償還本金;寬限期不夠用,也可和銀行請求延長寬限期。土地銀行總行表示,各分行審查人員針對寬限期可能有不同評估方式,總行僅規範寬限期最長勿超過5年,其餘須按個案考量。寬限期延長的方式,則大多傾向逐年延,且會與客戶洽談了解其現金流量、理財意圖。
然而,水能載舟亦能覆舟,購屋人如沒有做好長期還款的規劃,在房貸寬限的蜜月期結束後可能就面臨積欠本金暴增的窘境,甚至還款困難的風險。由於寬限期內尚未繳交本金,本金在寬限期結束後才分成剩下的數年平均攤還,導致每個月負擔大增。
台北富邦銀行消金行銷部經理洪慧純提醒,寬限期並非絕對必要,也不是愈長就一定愈好,購屋人在使用時務必審慎衡量自身的資金運用,以及長期、整體的還款負擔。不少投資客運用寬限期作為一種槓桿手段,風險較高,尤須留意。


影響寬限期長短的因素

 
 
種類/較難請求寬限期的情況
貸款人條件:收入不穩定
貸款人房貸負擔:同時有多筆貸款在身,總價高
貸款人信用紀錄:信用紀錄不良、還款不穩定
貸款人貸款目的:理財規劃疑似投資客
產品種類:高還款風險產品如小套房、工業住宅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
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2803937/IssueID/201009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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